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考试结果,现就职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工作小结(A4纸打印,落款亲笔签名)
4、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直接评审人员需递交验证报告,学历须经上海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验证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验证地点为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区职改办审核后退回。
5、承诺书
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并粘贴《农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提供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二、材料报送
考试通过人员及直接评审人员于2015年3月2日之前(节假日除外),按申报材料要求组织评审材料,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区职改办: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150号四楼7号窗口,张老师 67116347。咨询电话:管老师 67116441
三、评审费用
1、初级:300元/人;
2、中级:400元/人。
四、其他
经济专业以考代评,不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内容均在【表格下载】中。
附件:
1、报送农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3、申报评审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推荐表
4、承诺书
5、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奉贤区职改办
奉贤人才网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