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才激励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1〕122号)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才激励的若干意见》(奉人社〔2011〕85号)的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区财富百强企业证书。
2、单位信息登记表(租房补贴)
3、《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身份证,连续六个月的社保交纳凭证,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人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件及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本市核发的技师类职业资格证书。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人才租房补贴1:1配套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租房补贴范围的单位须报送人才租房补贴材料至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再提交镇(开发区、社区)人才办初审,初审后交由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社区管委会)审核(区属事业单位和集团公司由本单位初审,报主管部门审核);
2、镇(开发区、社区)和主管部门将审核好的人才租房补贴材料报送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复核;
3、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提交区人保局审批;
4、区人保局审批通过后,将批准名单反馈至人才中心,并在奉贤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三、受理时间
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申请实行集中受理,一般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发放补贴自区人才办审批同意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
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doc
单位信息登记表(租房补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