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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操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14/11/28 阅读:3875次

根据《奉贤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沪奉府〔2014〕74号)、《关于印发<奉贤区人才购房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奉人社〔2014〕38号)的相关要求,现制定奉贤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流程,详细如下:

一、申请资料

1、申请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额证明、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申请的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奉贤区企/事业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的个人情况(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在奉贤区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4、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须提供在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出售、买卖合同或住宅房屋产权证一份;

5、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以国家教育部签发的鉴定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上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清单;

7、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材料及相关证明(包括:获奖情况、业绩贡献等);

8、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申请人需提供离婚证;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

9、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为社区公共户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为家庭户口的,请提供含首页的完整户籍材料)

10、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上海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11、申请人为特殊高端人才、紧缺急需岗位人才请提供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12、申请奉贤区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1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流程

1、本政策分企业人才和事业单位人才两类进行申报。

2、事业单位人才提交申报后,由用人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初审。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按照人才自身条件、人才对单位的贡献度等指标排序,排序完成后提交区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提交区人社局复审。区人社局汇总申报资料,报区人才激励政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事业类人才配额和通过审核的人才名单。

3、企业人才提交申报后,由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镇(社区、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镇(社区、开发区)人才办将受理资料报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初审无误的资料提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审核。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按照不同企业类别分别报送区经委、区科委复核,由其按企业税收贡献度、成长性等指标在全区层面统筹排序。排序确定后,由区人社局汇总复审申报资料,报区人才激励政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企业类人才配额和通过审核的人才名单。

4、奉贤区人才激励政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批准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人才名单经“奉贤人才网”进行15天公示。

5、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报区人社局备案。承诺书签订后,由区财政局和人才所在企业按规定比例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账户。区人社局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账户收到相应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购房补贴款,其中针对事业类人才,将购房补贴款拨付至用人单位,由单位发放至人才个人;针对企业类人才,将购房补贴款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

6、本政策实行配额制和轮候制。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列入本年度配额的人才可轮候至下一年度继续向主管部门、各镇(社区、开发区)提出申请。

三、受理时间

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实行一年一次的集中受理,一般在每年9月份开始受理,10月底截止当年度申报。

附件下载:

1、2014年奉贤区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2014年奉贤区事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承诺书(第四类人才版、申请时使用)

4、承诺书(第一、二、三类人才版、申请时使用)

5、申请资料

6、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问答

来源:奉贤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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