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事业单位申 请 注 销 登 记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作者:奉贤人才网 时间:2011/11/7 阅读:518次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批准注销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4、主管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复印件);
5、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及单位资产状况审计报告书》;
6、清算组织的清算报告;
7、由清算组织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认可盖章的《资产处理意见及清单》;
8、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10、申请印章封存登记表
11、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超过该期限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延期注销申请》
注: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原文件审批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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