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奉贤区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奉贤人才网 时间:2011/9/29 阅读:904次
各镇(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职称 [2011]27号)精神,现就开展2011年奉贤区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乡镇、村级企业单位在册在岗工作人员。
二、申报专业
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分为:
种植业;
养殖业;
水产养殖;
农村经营(经济)管理;
农村企业机械、化工、电气仪表、建筑建材8个专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农村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转发市农委〈农村集体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任职条件。
其中,申报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取得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
6、取得初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初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四、考试培训
1、农村经营(经济)管理专业,实行以考代评,申报人员须参加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任职资格。
其他专业申报人员,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或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专业的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理论和实物两门,有关考试大纲可于2011年12月初在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www.shagri.gov.cn/index.jsp“网上办事”栏“办事项目”)查询、下载。全市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下旬,2012年7月中旬公布考试合格名单。
2、为帮助申报对象参加考试,区建设培训中心、区农业经营管理站等相关专业部门为参加农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考试对象是否参加培训,由申报者自行决定。
3、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行政隶属由各主管部门实行集体报名。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工商注册的所在地向所属镇(开发区)人事(职改)部门集体报名。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2张,二寸1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资格证书),由本人如实填写《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 级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工作年限、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主管部门。
报名参加直接评审人员(具备与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相同、相近专业学历者),实行承诺制。与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同步提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一寸1张,二寸1张(用于报名表、资格证书),由本人如实填写《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 级直接评审报名表》(附件三),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工作年限、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主管部门盖章。在申报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验证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验证工作集中安排在2012年4月受理,验证地点为奉贤区人民南路150号四楼(联系人:管老师67116374);中专学历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无法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的须提供中专院校学生处证明,并标明证明人或部门电话。
4、报名时间与地点
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填写《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含电子表)(附件六)和《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评审人员汇总表》(含电子表)(附件七),并于2011年10月8日-11月30日期间报指定报名地点:
(1)建筑建材、机械、化工、电气专业报至区建设培训中心(地址:南桥镇电大路18号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57412475 咨询电话:管老师67116374);
(2)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经济管理专业报至区农委农业经营管理站(地址: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305室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67189234 咨询电话:管老师67116374)。
5、考试费用
报名参加农村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或评审的人员交教材、教务费150元。
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五、职称评审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推荐表;
3、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4、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认证证明)、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由区职改办审核后退回;
5、承诺书。
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并粘贴《农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提供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二)材料报送
培训考试结果公布后30天内,评审对象按申报材料要求组织评审材料,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填写《奉贤区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含电子表),集中报送区职改办。
六、计划安排
2011年全市农村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与评审工作的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1、2011年11月30日前报名结束;
2、2012年1月15日开始培训;
3、2012年4月15日完成培训工作;
4、2012年5月下旬考试;
5、2012年12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
七、其他事项
1、申报农村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和申报表,单位不应代其填写;
2、各主管单位应将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及时归入单位文书档案。
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在奉贤人才网(http://fx.21cnhr.com)或者(www.shfxrc.com)上查询。
附件(在奉贤人才网【表格下载】栏目中):
1、报送农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2、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 级考试报名表
3、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 级直接评审报名表
4、申报评审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推荐表
5、承诺书
6、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
7、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评审人员汇总表
来源:奉贤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