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2010年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名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说明
(一)奉贤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主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农村收益分配、扶持经济薄弱村和对乡镇、集团公司考核等工作;参与全区重大事项的方案设计、组织协调和起草文稿等工作。
(二)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1名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主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本区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负责市政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奉贤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熟悉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流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具有经济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经济政策研究相关工作3年以上;中共党员。
(二)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熟悉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流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及其他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00至9月22日18:00。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21世纪人才网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联系电话:67199370 67199372 传真:67199370
联系人:宋鲁军 郭东海
(二)资格初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满12人的职位,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前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安排在10月4日,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基本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每一选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名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等,分别到相应职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由于未参加、未通过有名额出缺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3、面试。10月中旬,组织面试。
4、提出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个选拔职位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四)组织考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奉贤区公开选拔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和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监督及联系电话
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适时发布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57419631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01号 邮政编码:201400
本公告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上海市奉贤区公开选拔和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