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防管控,创建平安城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海防哨所哨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 应聘对象条件
1、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国防事业,勇于吃苦,甘愿奉献,遵纪守法,勤恳踏实,团结协作精神好,自我约束能力强,政治上要求进步且无不良记录的优秀青年。
2、 身体条件。体检健康,无心理疾病,身高:男,1.72cm 以上;女,1.62cm 以上。两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6。
3、 文化条件。高中以上学历。
4、 年龄条件。年满18-30周岁(1979年12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生)的男性青年或年满18-25周岁(1984年12月31日志1991年12月31日生)的女性青年均可报名。
5、 户籍不限。
6、 从优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高学历人员,有计算机特长或有岗位工作相似经历者优先。
二、 招聘数量
男、女各6-8名。
三、工作性质、区域及工资待遇
1、哨员主要从事海防值班执勤、巡逻检查等工作;
2、工作和生活的哨所位于奉贤沿海岸边;
3、哨员食宿在哨所,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三金”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由录用单位负责。
四、招聘方式
1、投递资料。应聘人员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和应聘申请及证明材料直接寄上海市奉贤区人武部姚松收,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营房路10号,邮编201400。
2、参加面试。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参加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人员,将接受统一组织的体检、政审。
4、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将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先后顺序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谢绝应聘者登门拜访。